定西新闻网讯-据定西日报报道 (记者 文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8年7月27日至8月10日,甘肃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定西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2月21日向定西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政府副秘书长杨陇军通报督察意见。定西市委书记唐晓明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钧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闫子江、督察组有关人员,定西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定西市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战略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思考和推进,各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定西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出台了《关于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定西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定西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了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以责任清单、责任目标、责任督察、责任追究为内容的“1+4”环境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定西市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全面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和省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2015年以来,定西市坚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强力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督促甘肃三联公司等企业实施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市区道路湿法清扫率达到60%以上;督促市区734家使用煤炭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完成了“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建成了大气立体网格化监管项目,在建筑施工场地安装了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启动走航车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建成微型监测站点23个。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连续两年稳定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着力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定西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警长”监管机制,建成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四级河长、三级警长、三级河长办和部门联动”河长制监管体系,并通过省级验收;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定西市采砂管理办法》,依法关停砂厂389家,对145家砂厂进行规范化整治,对全市负有非法采砂监管责任的15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执纪问责;按计划实施临洮县、陇西县和安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马铃薯淀粉加工行业污染防治合作框架协议,采用深度治理、尾水还田循环利用技术,积极解决马铃薯淀粉生产废水污染问题。全市1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连续两年达到目标考核要求。
着力解决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与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完成了辖区内126个国家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采样,按照国家生态县域考核要求,开展了通渭、渭源、岷县、漳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漳县山鹰沟金矿已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岷县三沟金矿、沟麻背金矿和曙光金矿无主矿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着力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动员大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现场推进会,研究制定了《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定西市全域无垃圾市级领导联系县工作制度》等文件,多方筹措配套专项资金5246万元,配备农村保洁员3890人,集中清理陈年垃圾7.7万吨,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66处,城乡环境面貌明显好转。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启动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创建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1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6个,“万村整洁”村160个。
定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坚持“三四五六”工作法,督查督办边督边改工作。截至本次督察进驻结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3个问题有20个已基本整改到位,剩余的3个问题正在对照总体整改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深刻吸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绿盾”专项行动,发现整改问题25个。延续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办理机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1批次123件环境信访问题和2017年以来全市受理的762件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全部在定西电视台、定西日报、市环保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合理诉求。
督察指出,定西市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西秦岭交汇地带,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叠加交织,脱贫攻坚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任务艰巨。虽然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境保护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督察谈话和走访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有些领导同志谈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就强调财力困难,历史欠账多;谈到水污染防治就强调来水少、环境容量有限;谈到环境空气质量就强调气象因素影响。个别部门负责同志还未真正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认为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工作中存在抱怨情绪,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具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较少。督察发现,省委、省政府2016年印发《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定西市尚未结合辖区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缺乏总体指导依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期间,定西市工信、农业、交通、安监、旅游、工商6部门未细化制定本部门整改方案。定西市未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对其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权重占到18%。定西市工信部门推进市县两级煤供中心建设工作不到位;负责督导的工业锅炉提标改造、淘汰拆并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国土部门迄今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造成定西市境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无指导依据。水利部门虽然对设置永久性无障碍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未进一步对设置永久性无障碍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工作进行再核实,落实不到位,向督察组提供的《定西市引水式水电站汇总表》中,各水电站永久性无障碍生态流量设施设置情况,与督察组现场核查及《甘肃省定西市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复评报告》情况不符。建设部门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管理不到位,督察组抽查的临洮、陇西、渭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同程度存在垃圾入场管控不严、填埋作业不规范、渗滤液导排不畅、排洪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交通部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道路穿越问题督导不力,未按要求有效督促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安定区存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共核发地下水取水许可证119家,核定取水总量1256.34万立方米,实际2017年取水量1881万立方米;辖区内地下水井计量设施安装率低,无法准确计量地下水开采量;引洮工程覆盖范围内灌溉用地下水井因田间配套工程不完善致使关闭工作滞后,压减地下水工程和管理措施未全面落实。定西市环保系统内设机构较少,市级环保局仅有5个内设机构,与国家要求开展的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督察、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固体废物管理等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科多职、一人多岗问题突出。基层环保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均与国家和省上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重点工作任务有待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定西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出“散渡河小河口村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达到100%”的要求,实际该断面2017年水质未达到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并且2018年上半年有3个月水质超标。临洮中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园区工业污水及周边乡镇生活污水未做到应收尽收,污水处理厂环境效益发挥不足;园区内个别企业私设暗管利用雨排长期违法排污,在造成污水处理厂运行事故及群众集中反映后,园区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虽进行了调查处理,但问题解决不到位。陇西经济开发区首阳片区污水收集不彻底,部分污水直排河道汇入渭河。全市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完成率53.85%,未完成年度改造目标。各县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均未达到负荷率有关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截至2018年7月份,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定西市城区PM10浓度均值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6%;PM2.5浓度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5%,两项指标均不降反升;优良天数比例为86%,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安定区二级煤炭经销网点运营体系不完善,型煤生产线未按期完成;漳县、临洮县煤供中心尚未建成投运,通渭县煤供中心虽已建成,但运行不规范。全市还有23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部分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因前期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滞后,验收监测工作只能等到今年供暖期才能开展,治理效果无法评价。渭源县渭水源供热站和渭源万宝供热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作不彻底,烟气超标排放。定西市质监局2017-2018年煤质检验中有64批次不合格,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未得到全面查处。2018年全市“土炕、土灶、小火炉”改造任务为3万户,目前仅完成7586户,完成年度目标难度较大。落实网格化管理还不到位,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现象在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
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措施需进一步加强。定西市有关县区政府未将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各县区尚未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公布的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未按要求全面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部分县区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不彻底,水源地保护性措施落实不到位。漳县城区、渭源县漫坝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存在关闭的农家乐、养殖场、汽修铺、砂石料厂未彻底清除的问题;漳县城区、通渭县锦屏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未做到全收集。部分县区饮用水水源地道路穿越应急防护工程措施未落实,安定区内官、漳县城区、通渭县锦屏水库、渭源漫坝河和峡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存在道路穿越一、二级保护区问题,未建设防撞栏、导流渠和事故应急池等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实际在用水源地调整报批工作推进缓慢,九甸峡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临洮县城区第二水源地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分工作。
部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守法还未形成常态。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35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委托监测数据均显示烟气超标排放。甘肃鸿盛岩棉科技有限公司脱硫系统附属设施运行不规范,需尽快实施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完成验收。金蛋蛋马铃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群众投诉集中,至今未整改到位。砖瓦建材企业还存在治理改造项目没有验收,在线监控设备未安装的问题,甚至一些企业还存在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的行为。
三是局部生态环境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定西市虽然针对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整治,但由于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保护措施落实不坚决,辖区自然生态系统局部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重大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推进不力。2017年中央下达定西市通渭、陇西、临洮三县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安定区491万元,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要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平方公里,并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督察发现,4个项目至今未进行验收。2017年省上下达定西市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15座,中央投资1416万元,目前项目均未验收。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表中确定2017年实施完成工程项目19项,实际完成15项。关川河流域达标综合治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力度,城市建成区尚有大碱沟、金域蓝湾对面、华通公司门前等7处区域,存在混合污水通过明渠或涵管排入关川河,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从2018年关川河水质监测情况看持续为劣V类,水质改善成效不明显。
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分年度实施计划》中提出“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当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的要求未落实,因资金渠道、治理措施不明确,导致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漳县武阳镇石峡沟两处历史遗留采石场地未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部分取得开采审批手续的矿山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执行不力,原有生态破坏未得到有效解决,新增生态破坏继续叠加;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审批不严格、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未能从源头得到有效纠正,事中事后监管不力。位于临洮县红旗乡出卜拉沟和中铺镇哈拉沟的7家采石场,未按要求合理分级分层开采,形成高陡边坡,弃渣排土随意堆弃,植被覆压面积较大,矿区生态破坏严重;临洮县国土局在核发该矿区内的3家企业采矿许可证时违规审批,擅自将开采方案确定的年3万吨开采量扩大至10万吨。
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不到位。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不严格,整改工作存在漏洞。贵清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程序不符合有关法规要求,范围和功能区划不明确,本底数据不清,确界工作未完成。甘肃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3公里国道212线与核心区重叠,坡陡弯多事故易发,对水生生物保护存在安全隐患;漳县三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虽已关停,但设置在缓冲区的取水口相关设施未拆除;处于实验区的黄土坡水电站正在开展水生生物影响评估,目前尚无整改措施。
四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具体任务共23项,还存在整改不彻底,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中,渭源县渭水源供热站、渭源万宝供热有限公司两台燃煤锅炉改造不彻底,烟气不能达标排放;在祖厉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未细化2017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从2018年关川河水质监测情况看,持续为劣V类,水质改善不明显。中央环保督察交办123件环境信访问题办理中,还存在措施不力、跟踪落实不够的问题,造成部分问题未解决到位。如群众反映定西市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扬尘、噪声污染问题,解决不彻底,群众反复投诉。
督察要求,定西市委、市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坚决扭转传统发展模式,真正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努力提升定西市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群众生活质量。要紧紧围绕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河长制”、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对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建立健全整改联动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务求坚决彻底整改到位。要始终把整改责任的落实放在第一位,坚持用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督察强调,定西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唐晓明在作表态发言时说,定西市将变警觉为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全力以赴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深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变触动为行动,充分发挥市整改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落实整改“销号制”,实施整改“公开制”,实行整改“追责制”,将整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做到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劲,确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见到实效。变压力为动力,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坚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1+4”环境责任体系,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全面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崛起步伐。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定西市委、市政府处理。